关于举办第30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党委决定于2019年3月18日至30日举办第30期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般积极分子(包括2018级新生、大二和大三学生)、列入2019年发展计划未参加过培训的重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教工参加培训不限定名额,由各党总支研究确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二、培训内容
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
3.党的基础理论知识;
4.先进党员事迹。
三、培训方法
1.听专题辅导报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习;
2.交流学习经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四、考评办法
结业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学习期满,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结业:
无故缺勤者;
累计迟到两次以上者;
不交学习体会、或学习体会有抄袭现象者;
结业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党课笔记不合格者;
6.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下次培训资格。
五、几点要求
1.本次培训不统一购买教材和笔记本。参考书目由学校提供,可到图书馆借阅或自行购置等,笔记本自行购置。严禁各单位集中购置参考书目或笔记本,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参考书目: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通过版)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读本》(法律出版社,2016年出版)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出版)
2.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推荐选拔学员,参加培训学员名单要在本单位明显位置提前两天公示。
3.各分院二级党校要与学校党校上下联动开展工作,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党校的纪律规定,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活动。
4.每个学院要推荐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党校学习的考勤、组织讨论及联络等工作。校团委践行社和各分院要加强日常考勤等工作。组长及学员名单3月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5.培训结束后,各组长分别将本组学员的笔记本交校团委践行社,自传及学习心得交所在学院党总支,同时做好交接登记。联系人: 王思涵,电话:0431--89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