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王庆芬等13名教师“师德标兵”称号的决定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推动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为学校内涵式发展聚集强大正能量,学校工会开展长春建筑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工作。
按照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要求,学校工会组织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处和教师教学发展处组建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基层工会民主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两次会议研究讨论,对上报的“师德标兵”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鉴定、工作年限与获奖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7月上旬,学校工会对初步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授予建筑与规划学院王庆芬等13名教师“师德标兵”称号。
附件:长春建筑学院2019年“师德标兵”名单
中共长春建筑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附件:
长春建筑学院2019年“师德标兵”名单
王庆芬 建筑与规划学院
荣小辉 体育教研部
赵 倩 文化创意产业学院
王金环 电气信息学院
高云薇 基础教学部
万 丹 公共艺术学院
安笑媛 城建学院
李晓乐 土木工程学院
赵丽娜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周世明 文化创意产业学院
张 磊 建筑与规划学院
杨 婉 交通学院
张 于 管理学院